公司治理政策

董事會是大眾銀行的執行機構,致力於維護整個公司的利益,引領中長期的策略發展
董事會依據本行章程,並參照「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手冊」等相關法令規定設置「稽核委員會」、「經營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其中「經營委員會」下設「策略發展委員會」及「授信核決小組」。
各委員會及小組,依其業務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集會,其職掌如下:
稽核委員會:
1.審核取得或處分資產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2.與銀行簽證會計師進行交流。 檢查銀行遵守法律規範之情形。
3.評估會計師之資格並提名適任人選。
經營委員會:
1.審議年度預、決算。
2.審議重大營運計畫。 本委員會下設之策略發展小組負責董事會授權或交辦其他金融機構投資或整併(購)之相關事宜,授信核決小組負責審核董事會授權之重大授信案。
風險管理委員會:
1.評估及監督本行之風險承擔能力、以承受風險現況,及風險管理程序遵守情形。
2.確保風險管理部門之獨立性。
3.根據本行總體經營策略,審定本行風險政策及制度,監督、評估風險控管之執行成果,並對董事會提出建議及報告。
4.擬訂本行資產風險分類標準和呆帳提列政策,並提報董事會核議。
5.根據法令依本行所承擔風險曝險程度維持適足之資本,並向委員會提出建議及報告。
6.根據本行不良資產之統計資料及處置情況以及其他有關重大風險事件進行報告。
薪資報酬委員會: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